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体会
陈建华
浙江省绍兴市卫生监督所,312000
摘要: 1 职业病诊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史)材料缺失或不全职业病诊断离不开明确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但部分用人单位往往不能很好地履行此项义务,不愿提供职业史证明,特别是有些劳动者已经有多家单位工作经历,这些给职业病诊断带来不少困难.为此认为,职业病诊断在受理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申请时,如用人单位不愿提供劳动者职业史,则劳动者在相同作业环境工作的同事证明,劳动者在此期间工资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卫生监督机构调查笔录等均可作为职业史证明[1].其次,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劳动仲裁方法来确认职业史,即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劳动者凭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仲裁决定)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机标关键词: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劳动者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证明材料接触史卫生监督机构
分类号:R135(劳动卫生)
论文发表日期:201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26-27 )
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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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1-9561
年,卷(期):2010,26(1)
所属栏目: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