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骨巨细胞瘤患者病灶刮除植骨术后伊班膦酸钠辅助治疗的远期疗效
李鹏飞1
贾楠1
靳宪辉1
杨虎1
许道宽2
申勇3
丁文元3
1.河北医科大学附属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骨病科, 衡水,0530002.深州市医院骨科, 深州,0538003.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脊柱外科, 石家 庄,050000
摘要:目的:探讨脊柱骨巨细胞瘤病灶刮除植骨术后应用伊班膦酸钠辅助治疗的远期疗效。方法2005年7月至2010年1月,华北地区6所医院共收治的62例术前穿刺病理检查确诊为脊柱骨巨细胞瘤患者。其中,男22例,女40例;年龄19~40岁,平均28.2岁。其中,Campanacci II 期39例,Campanacci III 期23例。胸椎22例,腰椎10例,骶椎30例。所有患者均行脊柱骨巨细胞瘤病灶刮除植骨术。根据术后是否应用伊班膦酸钠辅助治疗将患者分为伊班膦酸组和对照组。伊班膦酸组32例,术后每个月常规静滴4 mg 伊班膦酸钠治疗,疗程1年。对照组30例,未应用任何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所有患者均行 X 线、CT 及 MRI 检查,对两组患者手术情况、临床效果、病灶骨化率、复发率进行统计比较。结果术后随访60~78个月,平均67个月。两组患者手术时间、出血量、伤口愈合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伊班膦酸组临床 VAS 评分改善(5.4±1.6)分,对照组改善(3.7±2.6)分,两组术后临床效果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伊班膦酸组临床 ODI 评分改善(45.4±16.6)分,对照组改善(32.9±13.6)分,两组术后临床效果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伊班膦酸组术后肿瘤复发率为6.3%,对照组为46.7%,两组术后肿瘤复发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伊班膦酸组病灶骨化率为80.9%,对照组为26.5%,两组术后病灶骨化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病灶刮除植骨术后应用伊班膦酸钠为脊柱骨巨细胞瘤辅助治疗的选择有积极指导意义。
关键词:骨巨细胞瘤脊柱复发化学疗法辅助二膦酸盐类
分类号:R738.1(运动系肿瘤)
论文发表日期:201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792-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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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骨与关节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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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95-252X
年,卷(期):2016,5(10)
所属栏目: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