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与统计学符号的使用方法
摘要:根据《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元、世纪、年、月、日、时刻、计数和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
小数点前或后超过 3 位数字时,每 3 位数字一组,组间空 1 / 4个汉字空.
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
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号不能省略,如 25%~30% 不要写成 25~30%;( 10.44±2.12 ) %不要写成 10.44%±2.12%.
机标关键词:统计学符号使用方法
论文发表日期:2024-04-19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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