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视角下的医患和谐
宋儒亮
广东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广州,510053
摘要: 因诊疗护理争议造成的医患不和谐最为常见.医方与患方因诊疗护理形成医疗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医疗侵权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破坏他们之间法律关系,就是破坏医患的和谐.解医患之间不和谐之结的路径之一是循医疗法律关系之经纬,懂得并善于运用法律,将困扰医患双方之症结与对策在法理的视野中进行展开与探讨,以彼此权利的享有与义务的履行情况作为约束、规范与评价医患和谐之最低(法律层面)标准.
机标关键词:法理视角医患和谐医疗法律关系诊疗护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合同法律关系不和谐医疗侵权
分类号:R71(妇产科学)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71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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