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
机标关键词:卫生部办公厅抗菌药物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医疗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论文发表日期:200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