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2011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情况的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摘要:1 监测实施情况
2011年,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省份)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试行)》(以下简称《监测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各省份非高碘县均完成了碘盐监测,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其中99.6%的县按要求完成了监测采样量;二是在7个省份的109个县开展了水源性高碘地区食用盐监测;三是上半年在9个省份的25个县开展了高危监测,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应急补碘工作;下半年在9个省份的31个县开展了高危监测,其中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了应急补碘工作;四是卫生部门加强监测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定期组织开展督导、考核;五是全国碘缺乏病监测信息管理平台运行顺畅,监测数据基本能够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报告.
机标关键词:碘缺乏病监测卫生部监测情况五部委
论文发表日期:201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