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急(抢)救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br>  近一个时期以来,部分地方急(抢)救药品频频告急,严重影响了临床抢救治疗工作。为加强急(抢)救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切实保障患者临床用药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r>  1合理确定急(抢)救药品范围<br>  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本地区临床急(抢)救用药需求现状,按照急(抢)救必需、安全有效、中西药并重、个人和医保可承受等原则,组织专家合理确定本省(区、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急(抢)救药品遴选标准和范围,相关药品具体到通用名称、剂型、规格,并实行动态管理。
机标关键词: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用药需求中医药卫生局生产建设兵团临床医疗机构
论文发表日期:201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5-5 )
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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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2-7185
年,卷(期):2015,(3)
所属栏目:信息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