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指导各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机标关键词:分级诊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务院中共中央医疗卫生制度医药卫生事业医疗卫生服务
论文发表日期:201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3-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