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摘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与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机标关键词:医疗纠纷纠纷预防处理条例预防与处理医学科学医务人员医疗秩序医疗机构
论文发表日期:201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7( 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