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摘要: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下称《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要求,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了北京市等4个直辖市、河北省石家庄市等266个地级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现就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机标关键词: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府工作报告国办发制度建设试点城市
论文发表日期:201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2,3 )
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

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

ISSN:1672-7185
年,卷(期):2017,24(2)
所属栏目:信息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