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摘要: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机标关键词:中医诊所备案管理中药调剂医疗安全隐患诊疗服务中医药理论人民共和国非药物疗法
论文发表日期:201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7-9 )
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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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2-7185
年,卷(期):2017,24(12)
所属栏目:政策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