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促进儿童眼健康,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进一步细化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内容,制定本规范.
机标关键词:儿童眼保健6岁儿童检查服务视力检查服务规范
论文发表日期:2021-08-28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7( 6-12 )
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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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672-7185
年,卷(期):2021,28(8)
所属栏目:政策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