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诊所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本办法所指的诊所,不含按照《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的中医诊所.
机标关键词:征求意见稿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论文发表日期:2022-04-28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