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摘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机标关键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论文发表日期:2022-04-28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