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职工个人经济承受能力分析
陈滔1
高小莉2
刘德成3
杨树勤4
1.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成都,6100742.四川省劳动保障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都,6100003.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6100004.华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成都,610041
摘要: 1998年底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是指导现阶段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为各地建立适合本地特点的具体实施方案规定了基本原则和运作框架.到目前为止,全国各省市(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过去"两江"医改试点最大的不同,是坚持了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程度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较"两江"方案大幅降低了单位的筹资比例(由工资总额的10%降至6%),提高了个人的缴费比例(由1%升至2%).职工个人的自付比例也较"两江"方案及以往的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有较大的提高.那么,在这样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下,职工的经济负担到底有多重,个人的承受能力如何?会不会出现职工无法承受的情况?下面我们就结合四川省的情况对上述问题作一个简要的分析.
机标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济承受能力个人经济能力分析
分类号:R1(预防医学、卫生学)
论文发表日期:200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47-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