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职能
龚向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100050
摘要: 由于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的服务以公共产品为主,因此政府应在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中承担主要职责,这是无论政府还是学者都已达成的共识,在2003年上半年非典暴发流行中也得到了验证.但政府到底应在公共卫生领域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不同层次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责任又如何划分,个人是否应在公共卫生领域承担相应职责,这些问题在公共卫生政策研究领域尚未能进一步探讨.因此,本文从这个角度来探讨政府在公共卫生领域的职能.
机标关键词:政府公共卫生卫生领域职能卫生服务提供职责责任研究领域
分类号:R197(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03-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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