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农村居民医疗保障
李一平
江苏省镇江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212001
摘要: 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要求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标.本文拟就农村农民医疗保障的体系、筹资机制和运行机制等提出一些看法,以供有关部门参考.
机标关键词:农村居民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医疗保障国家卫生部运行机制筹资机制自治区
分类号:F840.684(保险)
论文发表日期:200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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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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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3-0743
年,卷(期):2004,23(12)
所属栏目: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