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割机制与补偿比例
王靖元1
邵高泽1
徐文彦1
徐德斌2
王祥君1
徐明1
1.江苏省赣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江苏,赣榆,2221002.江苏省连云港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江苏,连云港,222006
摘要: 筹资、补偿与管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的三大环节.补偿是指按补偿比例结报医药费.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直接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作质量.因为,补偿标准过高将使基金透支,过低则基金过度结余,都不利于基金的安全与效益最大化.补偿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分割份额.就此我们结合赣榆县试点实际进行探讨.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
分类号:R197.1(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05-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29-30 )
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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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CSTPCD
ISSN:1003-0743
年,卷(期):2005,24(10)
所属栏目:农村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