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在弱势人群医疗救助中的主体地位
刘洁
庞雅莉
吴自聪
1.吉林大学马列主义学院,长春,1300002.吉林大学马列主义学院,长春,1300003.吉林大学马列主义学院,长春,130000
摘要:现阶段,我国弱势人群"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严重问题.政府应该在完善针对弱势人群的医疗财政、组织和制度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为全社会每一位成员提供最基本的健康保障.对弱势人群的医疗救助,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政府弱势人群医疗救助主体地位
分类号:R1(预防医学、卫生学)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29-30 )
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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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CSTPCD
ISSN:1003-0743
年,卷(期):2006,25(7)
所属栏目: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