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息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分析
武飚
贵州省卫生厅,贵阳,550001
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病、返贫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息烽县作为国家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于2003年开始启动试点工作.在几年来的试点工作中,坚持"农民自愿,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监管分离,以收定支,保障适度,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病"的工作原则,通过不断的探索,在2005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采取"门诊按比例报销+住院按比例报销+大病按比例报销(设立大病统筹基金)"的补偿模式,对遏制因病致病、因病返贫、扩大受益人群和减少大病的发生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笔者认为这是在我国西部地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值得推广的一种补偿模式.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分析
分类号:R1(预防医学、卫生学)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36-37 )
中国卫生经济

中国卫生经济

北大核心CSTPCD
ISSN:1003-0743
年,卷(期):2006,25(10)
所属栏目:农村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