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股权融资的可行性分析——以宿州眼球摘除案为例
吴奇飞1
马丽平2
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武汉,4300302.国家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100044
摘要:目的:论证公立医院股权融资是否可行.方法:利用案例分析法分析、权衡公立医院股权融资的利弊.结果:股权融资虽然为包括患者在内的医疗服务各相关方带来了一定的利益,但这种融资方式使以营利为目的的出资者直接参与公立医院的经营,使得目前公立医院本已较为明显的逐利动机更为强烈.由于政府的监管能力难以抑制公立医院的逐利性,因此在医疗安全与公立医院的经济利益发生冲突时,前者非常容易受到侵害.结论:"允许公立医院股权融资,同时采取有力监管措施抑制其过度逐利行为"的医改思路不可行.
关键词:设备合作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监管
分类号:R197(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0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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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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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3-0743
年,卷(期):2008,27(1)
所属栏目: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