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与筹资能力分析
于保荣1
孟庆跃1
严非2
程晓明2
Dobberschuetz Karin3
1.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济南,2500122.复旦大学公卫学院,上海,2000323.AOK-Consult GmbH Germany
摘要:2006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住院费用的平均补偿水平为23.2%,补偿水平低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遍缺乏吸引力的原因之一.提高补偿水平的基础是提高筹资水平,文章研究的目的 是探索目前年人均10.0元的个人筹资标准进一步增加的可行性与可能性.研究在山东和宁夏的各3个县中进行,定量调查6 147户居民,定性访谈127组对象.研究发现,人均10.0元的筹资水平占居民人均纯收入的0.2%~0.3%;各县分别有20.8%~63.9%的参合家庭愿意多缴纳参合费,这部分家庭愿意缴纳的参合费平均额为24.5~63.5元;各县人均愿意缴纳参合费的最高额为200.0~1 000.0元;各县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人口比例为5.7%~28.0%,年人均缴纳的商业保险费用为280.1~844.2元.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都认为进一步提高个人筹资额是可行的,作者认为将参合费提高到50.0元是可行的.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筹资
分类号:R197.1(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资助基金:欧盟资助农村医疗保障项目(015305)
论文发表日期:200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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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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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3-0743
年,卷(期):2008,27(9)
所属栏目:农村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