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原因分析:基于6区县的案例研究
于保荣
王涛
杨帆
1.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 卫生部卫生经济与政策研究重点实验室 济南2500122.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 卫生部卫生经济与政策研究重点实验室 济南2500123.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 卫生部卫生经济与政策研究重点实验室 济南250012
摘要: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动机包括:延续政企合作、加强与政府联系、构建政企合作新平台、社会医疗保险对商业健康保险的互补性、市场竞争的需求、拓展新市场的需求、广告效应、公司文化和企业发展战略的需求等.政府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托给商业保险公司,有预算不足、编制缺乏、缺少经验、职能转变、政府公信力、业务能力以及保险公司积极性等原因.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和支付方式的迅速改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效率大大提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的必要性在逐渐丧失.建议政府在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中,要防止商业公司的“逐利性”可能造成的公共利益损失.
关键词:商业保险公司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因
分类号:R1-9(预防医学、卫生学)R197.1(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资助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173135/G0308)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卫生政策与体系科学青年学者国内培训与研究资助项目(CMB09-991)
论文发表日期:201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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