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功能定位:基于门诊保障中政府、保险及个人责任的分担角度
冯毅1
姚岚2
1.遵义医学院管理学院卫生经济教研室 贵州遵义563003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武汉430030
摘要:我国的门诊保障筹资体系由公共财政直接投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门诊医疗救助及自我保障组成,在门诊保障中主要有三大保障主体:政府、保险和个人,这三大保障主体有各自不同的功能定位和责任区分,其中门诊统筹的功能定位主要是保障门诊疾病的经济风险.基于以上认识,文章对各地在开展门诊统筹过程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甚至误区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分类号:R1-9(预防医学、卫生学)R197(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资助基金: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3GZYB24)
论文发表日期:201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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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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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3-0743
年,卷(期):2014,33(10)
所属栏目: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