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 10.7664/CHE20141109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乡镇卫生院患者就诊费用变化研究
马安宁1
李长祥2
沈郁淇1
盛红旗3
马桂峰1
1.潍坊医学院 山东潍坊261053;“健康山东”重大社会风险预测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山东潍坊2610532.潍坊市卫生局 山东潍坊261041;“健康山东”重大社会风险预测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山东潍坊2610533.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潍坊261041;“健康山东”重大社会风险预测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山东潍坊261053
摘要:目的:以山东省某市乡镇卫生院为例,研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对乡镇卫生院患者就诊费用的影响.方法:通过关键指标匹配法,选取7家试点的卫生院为样本,同时选取7家非试点卫生院作为对照,利用1:1配对控制非研究因素对结果的影响,然后采用倍差法研究基本药物制度对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和次均门诊费用的影响.结果: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通过倍差法控制其他影响因素,次均门诊费用降低61.37元,次均住院费用升高26.66元.次均药品费用降低,其中,门诊降低64.48元,住院降低75.70元;次均医疗费用升高,其中,门诊增长3.12元,住院增长102.36元.结论: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患者就诊费用出现“两降两升”.即“门诊费用降低、住院费用升高,药品费用降低、医疗费用升高”.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医疗费用倍差法
分类号:R1-9(预防医学、卫生学)R195.4(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资助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27319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ZR2010GL031)
论文发表日期:201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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