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的北京市经常性卫生费用核算结果
满晓玮1
赵璇1
蒋艳1
赵丽颖1
王玮玉2
李博杨3
程薇1
1.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1000292.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北京1000213.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北京100068
摘要:目的:使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更好的服务于卫生政策调整.方法:使用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 1”的我国卫生费用核算方法,并结合了北京的实际情况,核算北京市2015年经常性卫生费用.结果:2015年北京市经常性卫生费用为1 614.2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7.03%;从筹资来源来看,公共筹资方案、自愿筹资方案及家庭卫生支出占比分别为58.19%、10.92%及30.89%;从机构流向来看,流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机构、门诊机构及药品零售机构的费用分别为65.53%、8.56%、2.72%、2.06%及17.42%;从功能消耗来看,用于治疗服务、药品及其他医疗服务用品、预防服务的费用分别占73.42%%、17.47%、5.46%.结论:北京市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合理,公共筹资能力较强,大部分资金流向了医院和药品零售机构,治疗及购药是卫生服务消费主体.
关键词: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经常性卫生费用北京
分类号:R1-9(预防医学、卫生学)R014.4(医药、卫生)
资助基金:北京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中医药管理学(2013-ZDXKKF-17)
论文发表日期:201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1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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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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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3-0743
年,卷(期):2018,37(2)
所属栏目:卫生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