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 10.7664/CHE20190607
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的四川省精神疾病治疗费用分析
钟志刚1
杨练2
孙群1
刘臻1
魏涵1
马原1
1.四川省成都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 成都 6111372.四川省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成都 611137
摘要:目的:基于国际最新的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版(SHA2011),对2016年四川省居民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进行测算与分析.方法:采用经合组织、欧盟统计局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修订的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版.结果:四川省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总量为38.81亿元,治疗费用花费最高的是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类精神疾病,治疗费用为18.45亿元,占47.55%;超过50%的治疗费用集中在45-70岁之间,60-65岁人群发生的治疗费用占比最高,占12.86%;发生在医院的治疗费用占比最高,高达98.73%;从服务功能上看,93.26%的治疗费用发生在住院服务上.个人医疗负担偏重,家庭卫生支出比重达到了53.15%.结论:四川省精神疾病患者的个人负担较重,建议重点关注老年人群精神疾病的防治、加强对严重精神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同时增加基层的专科能力.
关键词: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精神疾病医疗负担治疗费用四川
分类号:R1-9(预防医学、卫生学)F014.4(经济学基本理论)
资助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1603032)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018JDQN003)
论文发表日期:201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2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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