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 10.7664/CHE20191014
浙沪传染性疾病筹资与补偿机制健全程度分析
刘梦1
李程跃2
李力2
陈菲3
徐凌忠4
于明珠5
郝超6
胡志1
郝模2
陈任1
1.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合肥230032;安徽省健康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合肥230032;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 上海2000322.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 上海200032;复旦大学卫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上海2000323.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 上海200032;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重庆4000164.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 上海200032;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济南2500125.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 上海200032;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疾病预防控制分会 上海2018216.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 上海200032;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常州213003
摘要:目的:分析浙沪传染性疾病筹资与补偿机制的健全程度,明确其在传染性疾病防控中的意义并探讨对其量化评估的可行性.方法:收集2000-2017年两地公开发布的涉及传染性疾病领域的政策文件,从中提取信息并量化,并用相关和回归分析探讨筹资与补偿机制健全程度与甲乙类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之间的关系.结果:浙沪传染性疾病筹资与补偿机制的健全程度不断提升,浙江由36.58%升至75.80%,上海由39.21%升至72.35%.两地的机制健全程度与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均呈负相关关系(P<0.05),两地指标间结果解释程度相同.结论:浙沪传染性疾病筹资与补偿机制健全程度存在差异,该指标对健康结果改善的促进作用已初步体现,但仍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强化;量化方法科学可行.
关键词:筹资与补偿机制传染性疾病发病率浙江上海
分类号:R1-9(预防医学、卫生学)F014.4(经济学基本理论)
资助基金: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GWIV-32)
论文发表日期:201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5( 5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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