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怎样结合西(甜)瓜行业实际贯彻好"种子法”的讨论
《中国西瓜甜瓜》编辑部
摘要: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公布和开始实施后,半年多来根据我们初步了解各地西(甜)瓜种业单位在贯彻过程中碰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其中主要问题有3个:第1,据了解目前已有9个省、区、市把西瓜列为当地的主要农作物,但是长期以来各地一直是把西(甜)瓜作为非主要农作物来对待和管理的,而现在将按主要农作物管理,则在品种审定、推广与种子生产经营(尤其是跨省经销)上出现了不少新问题和矛盾.第2,根据规定种子经营单位应有一定的高额注册资金,而国内绝大部分西(甜)瓜种业单位,均为资金不足的中小型企业,难于达到规定要求,应该怎么办?第3,国内大部分西瓜制种大户的育种力量比较薄弱,均不同程度地繁殖经营了其他育种单位的品种,普遍存在有品种侵权现象,而"种子法”中规定"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机标关键词:组织行业种子法新品种权非主要农作物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生产许可证
论文发表日期:200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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