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华法林初始剂量给药方案的合理性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阳丽梅1
葛卫红2
王东进3
于锋1
柳亚敏4
1.中国药科大学临床药学教研室,南京,2100092.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药剂科,南京,2100083.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心胸外科,南京,2100084.中国药科大学药事法规教研室,南京,210009
摘要:目的:比较心脏瓣膜置换术后两种华法林的初始剂量给药方案的合理性,并探讨其影响因素.方法:按初始剂量的高低将患者分成低剂量组(<4.5 mg)和高剂量组(≥4.5 ms),比较抗凝有效性及安全性指标.同时,探讨瓣膜类型、性别、年龄、体重指数、术后肝功能状况与抗凝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相关性.结果:低剂量组停药率、出血发生率低于高剂量组(分别为2.43%vs 6.68%,P=0.007;5.79%vs 8.89%,P=0.136);患者首次达目标国际标准化比值(INR)范围的时间显著长于高剂量组[(6.39±3.44)vs(4.78±3.56)d,P=0.024],其他指标无显著性差异.瓣膜类型、性别、年龄与初始剂量给药方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显著相关,而体重指数和术后肝功能状况的相关性不显著.结论:国人在心脏瓣膜(或瓣环)置换术后应用华法林抗凝时,低初始剂量的有效性与高初始剂量相当但安全性更高,特别是70岁以上的生物瓣置换或瓣环置入的女性患者,更宜采用较低初始剂量.
关键词:华法林初始剂量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心脏瓣膜置换术
分类号:R969.3(药理学)R973.2(药品)
论文发表日期:2009-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8-14(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8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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