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新药“生产现场检查用生产工艺”撰写中需关注的问题
周刚
马秀璟
韩炜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北京100038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北京100038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北京100038
摘要: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中药新药生产注册申请批准前需要进行生产现场检查,这要求研发者在申请中药新药生产注册的同时,须提交新药“生产现场检查用生产工艺”.撰写良好的“生产现场检查用生产工艺”资料工作非常重要,它既决定新药生产注册申请能否顺利获得批准,又决定新药制剂上市后工业化生产的可行性、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更是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法定文件.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撰写“生产现场检查用生产工艺”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撰写“生产工艺”重要性、撰写“生产工艺”一般原则、撰写“生产工艺”中原料问题、制备工艺问题、内控标准问题、“特殊工艺”问题及撰写“生产工艺”不完整、不规范问题等方面阐述了研发者需关注的问题.
关键词:中药新药生产现场检查用生产工艺撰写
分类号:R95(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1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6-08-14(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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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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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核心CSTPCD
ISSN:1003-3734
年,卷(期):2014,23(17)
所属栏目:新药申报与审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