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晶体专利新颖性的"推定"判断方式在实审与无效程序中的差异及影响
韩雅婷1
王轶2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北京 100088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北京 100088
摘要:药物晶体专利的新颖性审查常需借助法律推定作为查清事实的一种手段,其过程因涉及举证责任的分配与转移、推定事实的反驳与推翻等环节以及在技术事实调查中对法律技巧的把握而具备复杂性.本文通过典型案件,对比不同审查程序对于足以对药物晶体的新颖性构成质疑并使举证责任发生转移的证据把握的差异,并进一步从晶体获得的不确定性、实审与无效程序的设置目的和价值、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多个角度探究差异产生的原因,分析不同审查程序的推定方式以及当事人请求和反驳推定的表现对药物晶体专利的授予及其稳定性的影响.
关键词:晶体专利推定新颖性举证责任证明标准
分类号:R95(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23-09-30
在线出版日期:2026-08-14(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7( 1809-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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