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DA外聘专家利益冲突声明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刘静文1
张峥2
董江萍3
邢花1
1.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沈阳 110000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北京 1000323.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北京 100000
摘要:本文分析美国FDA外聘专家利益冲突声明制度,从利益冲突声明的主体、程序和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比分析美国FDA外聘专家利益冲突声明制度与我国的异同.我国药品监管部门虽然已经建立了外聘专家利益冲突声明制度,但相关规定分散在各个法规文件中,且不同单位外聘专家利益冲突声明的程序、主体、主要内容均不相同,缺乏规范化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成立专门的利益冲突审查委员会,并统一外聘专家利益冲突的声明程序、内容等,以确保外聘专家提供完整、客观的建议.
关键词:外聘专家利益冲突经济利益财务披露制度
分类号:R95(药事管理)
论文发表日期:2024-04-15
在线出版日期:2026-08-14(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638-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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