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合作监督管理制度在北京市多中心临床研究中的应用效果评价
张艳1
徐倩2
谢忠杰1
朱叶1
张纪海1
李会娟2
伦碧汀2
1.北京医药健康科技发展中心,北京 1000352.北京大学临床医学高等研究院临床研究所,北京 100191;北京大学重大疾病流行病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191
摘要:目的:分析北京市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临床研究项目多中心合作监督管理制度的应用效果,探讨该制度对临床研究启动效率的影响.方法:纳入2015-2019年北京市科技计划医疗卫生领域多中心的临床研究项目23项,共181家研究单位,根据是否应用多中心合作监督管理制度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干预组89家、对照组92家,对研究单位启动阶段的伦理审查和入组效率进行对比.结果:干预组研究单位的伦理审查获批时间、首例受试者入组时间均快于对照组:两组伦理审查获批平均时间分别为150.1和431.5 d,首例受试者入组时间分别为65.2和113.6d;伦理审查获批率和入组率均高于试验组:伦理审查获批率分别为100.0%和80.4%,入组率分别为100%和91.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多中心合作监督管理制度的应用,在启动阶段可以提高临床研究的伦理规范性,促进入组进度.
关键词:临床研究启动阶段伦理审查速度首例受试者入组速度研究质量
分类号:R969.4(药理学)
论文发表日期:2024-06-15
在线出版日期:2026-08-14(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6( 1133-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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