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石漠化立法防治建议
马洪超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0031
摘要:从法律的角度审视土地石漠化现象防治,并分别从立法角度和法律解释的层面进行论证.建议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法律术语重新定义,在实施中积累经验,当时机成熟以后,再进行专门的土地石漠化立法防治.这既符合立法规定,也符合立法效益原则.此外,文中还从法律生态化的角度,对有关土地石漠化的法律法规用语从概念上进行了统一.
关键词:石漠化生态环境法律防治
分类号:DF01(法律理论(法学))
论文发表日期:201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103-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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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岩溶

中国岩溶

北大核心CSTPCD
ISSN:1001-4810
年,卷(期):201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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