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的本质
徐志杰
第二军医大学
摘要:平心而论,完善法律规则、加大执法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助于维护医患关系的持久与稳定,但惩处性的法律对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恐怕是有些力不从心的,因为医患之间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对于那些威胁或伤害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或扰乱医疗卫生机构公共秩序,以及破坏医疗卫生设施设备和影响其正常运转等“野蛮行径”,依法将肇事者予以惩处当然是一个法治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医患关系的紧张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以这种激烈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譬如,家属斥骂医生,甚至对医生做点“小动作”,显然已经对医务人员的职业和个人尊严造成了侵犯,对其正常工作状态造成了干扰,却又算不上恶劣的违法,这时候医生有必要拿起法律武器与之抗争到底吗?
机标关键词:和谐医患关系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法律武器执法力度形式表现设施设备
论文发表日期:201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