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引发二次手术应如何赔偿?
杨学友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检察院
摘要:1 案例回放
2012年9月,患者关某因头颈部疼痛、甲状腺肿胀到当地中心医院就诊,确诊为“甲状腺乳头状腺癌”.当医师询问病史时,关某诉说在当地县医院曾接受过“甲状腺次全切除术”治疗.为了解原发癌的部位,中心医院借阅了5年前关某的病历和病理切片,发现县医院误将“甲状腺癌”诊断成“甲状腺瘤”.
为防止癌病进一步扩散,在主治医师的建议下,该医院对关某进行双侧甲状腺全部切除术、及右侧颈部淋巴结清扫术.关某两次接受治疗,前次花费19万余元,后次医疗费3万元.
机标关键词:二次手术
论文发表日期:2014-05-02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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