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非正式照护力量参与养老照护的评价专家共识
李现文1
成道祥2
1.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江苏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部
摘要:截至2019 年底,我国60 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538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8.1%[1].2009-2018 年 10年内,老年抚养比从 11.6%攀升至 16.8%,意味着每100 名劳动者需要多抚养 5 位老年人[2],我国养老压力日益严峻.与日益严峻的养老问题矛盾的是我国养老照护人员严重缺失.2019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促进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需打造"三社联动"机制,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大力培养社会非正式养老照护力量[3].社会非正式照护力量是相对于医务人员、养老护理员等正式照护力量而言的,由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养老照护基本知识与技能的人员所组成的社会组织或志愿团体.社会非正式照护力量参与养老照护对于弥补正式照护力量的不足具有重要意义[4-5],而规范化、常态化评价工作是社会非正式照护力量参与养老照护的重要环节.从关注养老照护服务成效评估入手探索其评价方案,将有助于推动社会非正式照护力量参与养老照护的科学发展.为进一步完善社会非正式照护力量参与养老照护的评价工作,在行业论证、前期实践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与江苏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部组织专家围绕社会非正式照护力量参与养老照护服务评价问题拟定并审议了本共识.
关键词:养老照护评估社会非正式照护力量老年
论文发表日期:2020-07-20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31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