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伤病比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应用
仇永贵1
倪松石1
原春雷2
1.南通医学院附属医院,南通市,2260012.武警黑龙江总队医院,哈尔滨,150076
摘要: 根据我国目前的司法状况,人民法院常把医疗纠纷作为人身侵权案件进行审理,按照<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由医院赔偿病员或家属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扶养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机标关键词:医疗纠纷处理伤病比
分类号:R19(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01-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