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把握属性实事求是
徐杰
安徽省肥西县卫生局,肥西县上派河,231200
摘要: 在1978年由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五部委的<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卫生院暂行条例>中曾经对农村卫生院的基本属性做了这样的表述:"公社卫生院在现阶段有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都是国家卫生事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综合性的卫生事业单位".从那以后至今二十多年,没有一份权威的文件对农村卫生院的属性再做任何界定,而这一点恰恰是极其重要的.可以这样认为:农村卫生院目前的严重被动甚至是混乱,与长期以来没有在基本属性上给予明确界定有一定关系.
机标关键词:基本属性卫生院农村卫生事业单位国家卫生事业暂行条例人民公社基层组织
分类号:R197.62(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0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1( 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