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基本医疗服务盈利作为补偿渠道的制度安排研究
周业勤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上海市,200436
摘要: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存在,是政府为了保证基本医疗服务供给做出的制度性安排,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策性亏损应该得到合理补偿以维持其自身的正常发展.在政府投入、药品收入的补偿能力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利用非基本医疗服务盈利作为补偿渠道是卫生改革的必然趋势.利用非基本医疗服务收入作为补偿渠道有可能导致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不足、诱导非基本医疗服务消费等问题,会计委派制度以及相应的利益分配制度将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关键词: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会计委派制度非基本医疗服务盈利
分类号:R-01(方针、政策及其阐述)
论文发表日期:2004-06-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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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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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1-5329
年,卷(期):2004,24(6)
所属栏目: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