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的实践
谭申生1
马志刚1
沈成良2
1.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2002332.上海市康正律师事务所,上海市,200002
摘要: 1上海实施"医疗险"的主要内容
1.1 2002年度"医疗险"的责任保险范围
(1)由于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经济赔偿.(2)发生医疗事故后,投保医疗机构采取措施,防止或减轻对患者损害所发生的费用.(3)因保险事故支付的鉴定费、律师费、咨询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不超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10%).
机标关键词:医疗事故责任保险上海市事故责任
分类号:D082(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论文发表日期:2004-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17-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