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的证明标准与证明评价
杨晓林
王雪梅
谷志平
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社会科学系,河北,秦皇岛,0660002.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社会科学系,河北,秦皇岛,066000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社会科学系,河北,秦皇岛,066000
摘要:在医疗侵权的证明过程中,应建立以科学性为主导的证明标准,并以相应的医学理论和经验作为法律判断的参照标准,限制当事人和法官的随意性,使医疗侵权成立、不成立和真伪不明得以正确区分,即公平地认定医疗侵权的同时也为社会保障的风险分担奠定基础.
关键词:证明标准证明评价医疗侵权社会保障
分类号:D082(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资助基金:河北省软科学项目(044572141)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4( 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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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1-5329
年,卷(期):2006,26(8)
所属栏目:医事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