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研究
汪时东1
叶宜德2
胡毅烈3
江启成1
秦其荣1
汤质如1
1.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安徽,合肥,2300322.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徽,合肥,2300013.合肥科委社会与卫生发展研究所,安徽,合肥,230022
摘要: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基层最基本的政治体制.通过分析认为合作医疗在性质上与村民自治具有相融性,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依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合作医疗个人筹资具有可行性,并根据实例调查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步骤,对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合作医疗个人筹资村民自治
分类号:R197.1(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资助基金:英国国际发展部、国家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基金(H8SP-OR-15)
论文发表日期:2006-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25-26 )
英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