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实施后电子病历的证据相关问题研究
黄云1
王玉卓2
周敏1
邓振华1
肖阳3
常林4
刘鑫4
1.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四川,成都,6100412.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四川,成都,6100723.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成都,6100414.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88
摘要:结合我国电子签名法的内容对电子病历的法律地位、证据属性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从证据"三性"原则研究分析了电子病历证据的可采性,并对医疗纠纷中的电子病历的证据问题进行评价.
关键词:电子病历法律地位证据属性可采性认定
分类号:R197.323(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资助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JZD0009)
论文发表日期:200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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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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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1-5329
年,卷(期):2007,27(9)
所属栏目: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