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制度在我院的应用与体会
栾瑞
彭相文
任慧
祝波
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黑龙江,1500012.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黑龙江,150001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黑龙江,1500014.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黑龙江,150001
摘要: 我院在2005年推出和实施了律师见证制度,即对高危手术在术前由律师见证医患双方的谈话和签字过程,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1 资料和条件
1.1 一般资料
2005年10月-2009年4月我院对30个手术科室的860例非急症疑难危重手术进行了律师见证.其中男性429例,女性431例,年龄最小5岁,最大88岁,包括普外196例,骨外215例,神经外科160例,心外科135例,胸外科55例,泌尿外科57例,其中采用新技术125例,二次手术50例.
关键词:危重手术律师见证制度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医院管理
分类号:R197(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10-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38-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