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平均定额付费对糖尿病足诊疗行为的干预研究
徐莉1
廖新波2
赖永洪3
简小兵4
周琼5
1.中山大学 广东广州510130;广州市中医医院 广东广州5101302.中山大学 广东广州510130;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广州5100603.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广东广州5101504.广州市中医医院 广东广州5101305.广州市红会医院 广东广州510220
摘要:目的 了解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按平均定额付费”方式对医生在为糖尿病足患者诊疗时诊疗行为的干预效果.方法 将广州市医疗机构按医保定额水平分为A、B两类,问卷调查A、B两类医疗机构共104名参与糖尿病足诊治的执业医师,研究不同医保定额水平下医疗机构医生行为的差异.结果 A、B两类医院医生在为糖尿病足医保患者诊疗时不容易发生诱导需求行为;A类医院仅有14.6%的医生愿意收治医保糖尿病足患者; “按平均定额付费”对糖尿病足患者诊疗效果限制程度A类医院较强.结论 “按平均定额付费”能够有效地约束医生诱导需求行为,降低医疗费用,但对糖尿病足疾病的治疗存在不足.
关键词:糖尿病足医生行为按平均定额付费调查
分类号:R197(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1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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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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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1-5329
年,卷(期):2012,32(6)
所属栏目:医疗保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