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案件中医方的行政责任追究问题探讨
沈慧1
顾玉娟1
陈刚2
程芳1
甘莺1
1.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 上海 2000822.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上海 200032
摘要:自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医疗损害鉴定”逐步取代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中医方的行政责任追究基本停止.因此对于如何追究医疗损害案件中医方的行政责任,理论界和实务界展开了分析和讨论.从医疗损害的概念出发,结合医疗安全行政监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损害鉴定模式等建议.
关键词:医疗损害行政责任行政监管
分类号:R197.323.4(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资助基金:上海市卫生计生委项目(2015006)
论文发表日期:2017-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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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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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1-5329
年,卷(期):2017,37(4)
所属栏目:医事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