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对电子病历法律效力影响
孙慧子
董晓明
张淑英
沈丽娟
1.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62.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63.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64.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6
摘要:目的 探讨《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对于电子病历法律效力的影响及提高电子病历的法律效力的对策.方法 对比新旧规范的具体条例,结合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结果 新规范的法律结构更完整,使电子病历更具法律效力.结论 电子病历的法律效力要靠物质基础、观念意识和外部环境多方面共同提高.
关键词:电子病历管理规范法律效力
分类号:R197.323.4(卫生事业管理(保健组织与事业))
论文发表日期:2018-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2( 6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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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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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1-5329
年,卷(期):2018,38(4)
所属栏目:医事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