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水的"三权分离"与"三权分立"
邵益生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摘要:水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是构成水权的三项基本权利,彼此间虽相互联系,但实质是相互分离的,其权属主体分别为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对管理水权的三种权力,即水资源的配置权、水经营的特许权和水管理的监督权,以及水权交易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以促进我国水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水权水权管理水权交易
分类号:F4(工业经济)
论文发表日期:2002-01-01
在线出版日期:2025-08-15(本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文献的发表时间)
页数:3( 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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